972297至尊品牌源于信誉法学硕士培养方案(2013)
西南大学
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报表)
一级学科名称 | 法学 |
专 业 名 称 | 民商法学 |
专 业 代 码 | 030105 |
西南大学研究生院制表
填表日期:2013年 6月23日
修订日期:2013年 6月23日
一、学科(专业)主要研究方向
序号 | 研究方向名称 | 主要研究内容、特色与意义 | 研究生导师 (博导注明) |
1 | 民法 | 民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主要包括:物权法、债权法、亲属法、继承法、侵权行为法。商法、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的基础理论和基本制度,这是本研究方向的特色。本研究方向有利于相关民事法律基本理论、制度的深化和完善,能为有关立法提供参考。 | 张新民 教授(博导) 赵云芬 教授 杨庆媛 教授(博导) 李旭东 副教授 赵学刚 副教授 阳雪雅 副教授 杨 茂 副教授 |
2 | 法学基础理论 | 法学基本理论,主要包括:法律价值、法律责任、法学流派、法律思想史、法学前沿是本研究方向的特色。本研究方向有利于相关法律基本理论、制度的深化和完善。 | 时显群 教授(博导) 孙道进 教授(博导) 赵谦 副教授 黄毅 副教授 |
3 | 经济法 | 经济法学基础理论和制度,主要包括:市场主体法、市场秩序规制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财税法、三农法治等,社会保障法和三农法治是本方向的研究特色。本方向有利于构建和谐、公平、有序的市场与市场秩序,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 张新民 教授(博导) 陶 林 教授 赵学刚 副教授 |
4 | 刑事法 | 经济犯罪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有组织经济犯罪是本研究方向的特色。本研究方向对于经济犯罪立法的完善和经济犯罪的预防具有重要的价值。 | 汪 力 教授 张步文 教授 郝川 副教授 邹兵 副教授 |
5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 环境保护与资源综合利用基本制度与法律制度,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的基本理论和制度、资源保护和综合利用的基本理论和法律制度,农业资源、遗传资源保护和综合利用法律制度是本方向的研究特色。本方向有利于完善构建和谐社会的环境和资源保护法律制度。 | 赵云芬 教授 魏世强 教授(博导) 赵谦 副教授 |
二、培养目标与学制及应修学分
培养目标(本表可不填政治标准): 本学科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需要,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和法律实务能力的法学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是:掌握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熟悉我国立法体系;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掌握解释适用法律的方法,具有独立分析、处理案件的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法学理论研究、教学、司法和法律实务工作。 |
学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2~5年,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应修学分:37学分 其中 必修:27 学分(含必修环节4学分) 选修不低于:10学分 |
三、课程设置(包括主文献研读、学术活动等必修环节)
类型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含中英文) | 开课学期 | 学时 | 学分 | 任课 教师 | 考核 方式 | 备 注 | ||
必修课 | 公共课 | 11000001001 | 第一外国语 | 2 | 90 | 3 | 外国语学院 | 考试 | ||
11000002002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2 | 36 | 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考试 | ||||
11000002004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2 | 18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考试 | ||||
平台课 | 11030105011 | 法理学研究 | 1 | 60 | 3 | 时显群教授 | 考试 | |||
11030105012 | 民法学研究 | 1 | 60 | 3 | 张新民教授 阳雪雅副教授 | 考试 | ||||
专业课 | 11030105001 | 中外主文献研读 | 2 | 36 | 2 | 导师组 | 考试 | |||
11030105023 | 刑法学研究 | 1 | 50 | 3 | 汪力教授 | 考试 | ||||
11030105024 | 经济法学研究 | 1 | 50 | 3 | 赵学刚副教授 | 考试 | ||||
11030105025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 | 2 | 50 | 3 | 赵云芬教授 | 考试 | ||||
选 修 课 | 11030105053 | 民法典专题 | 2 | 40 | 2 | 张新民教授 | 考查 | 民法方向必选至少5门(企业法专题为经济法方向共选课程) | ||
11030105063 | 物权法专题 | 2 | 40 | 2 | 林雪梅副教授 | 考查 | ||||
11030105064 | 企业法专题 | 2 | 40 | 2 | 赵学刚副教授 | 考查 | ||||
11030105065 | 土地经济专题 | 3 | 40 | 2 | 杨庆媛教授 | 考查 | ||||
11030105066 | 侵权责任法专题 | 3 | 40 | 2 | 阳雪雅副教授 | 考查 | ||||
11030105067 | 合同法专题 | 3 | 40 | 2 | 李旭东副教授 | 考查 | ||||
11030105056 | 知识产权法专题 | 3 | 40 | 2 | 商志超讲师 | 考查 | ||||
11030105003 | 商法基础理论专题 | 2 | 40 | 2 | 杨茂副教授 | 考查 | ||||
11030105068 | 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专题 | 2 | 40 | 2 | 时显群教授 | 考查 | 法学基础理论方向必选至少5门 | |||
11030105069 | 西方法理学专题 | 2 | 40 | 2 | 熊毅军博士 | 考查 | ||||
11030105070 | 法哲学专题 | 3 | 40 | 2 | 陈庆博士 | 考查 | ||||
11030105085 | 法伦理学专题 | 3 | 40 | 2 | 孙道进教授 | 考查 | ||||
11030105072 | 西方法律思想史专题 | 3 | 40 | 2 | 赵谦副教授 | 考查 | ||||
11030105004 | 立法学专题 | 2 | 40 | 1 | 赵谦副教授 | 考查 | ||||
11030105057 | 国际经济法专题 | 2 | 40 | 2 | 陶林教授 | 考查 | 经济法方向必选至少5门(企业法专题同上) | |||
11030105006 | 财税法专题 | 2 | 40 | 2 | 张新民教授 | 考查 | ||||
11030105073 | 市场秩序规制法专题 | 3 | 40 | 2 | 张新民教授 | 考查 | ||||
11030105064 | 企业法专题 | 2 | 40 | 2 | 赵学刚副教授 | 考查 | ||||
11030105074 | 农村金融专题 | 3 | 40 | 2 | 谢家智教授 | 考查 | ||||
11030105062 | 社会保障法专题 | 3 | 40 | 2 | 张新民教授 | 考查 | ||||
11030105075 | 土地政策与法律专题 | 3 | 40 | 2 | 林雪梅副教授 | 考查 | ||||
11030105058 | 中国刑事诉讼法专题 | 2 | 40 | 2 | 张步文教授 | 考查 | 刑事法方向必选至少5门 | |||
11030105076 | 有组织犯罪专题 | 2 | 40 | 2 | 汪力教授 | 考查 | ||||
11030105077 | 刑事证据法专题 | 3 | 40 | 2 | 张步文教授 | 考查 | ||||
11030105078 | 外国刑事诉讼法专题 | 3 | 40 | 2 | 赵兴洪讲师 | 考查 | ||||
11030105079 | 外国刑法专题 | 3 | 40 | 2 | 邹兵副教授 | 考查 | ||||
11030105002 | 刑罚基本问题研究 | 3 | 40 | 2 | 郝川副教授 | 考查 | ||||
11030105080 | 环境法学导论专题 | 2 | 40 | 2 | 赵学刚副教授 | 考查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必选至少5门 | |||
11030105081 | 环境行政法专题 | 2 | 40 | 2 | 蒲俊丞博士 | 考查 | ||||
11030105082 | 环境权理论与实证专题 | 3 | 40 | 2 | 赵云芬教授 | 考查 | ||||
11030105083 | 环境政策与法律前沿专题 | 3 | 40 | 2 | 魏世强教授 | 考查 | ||||
11030105084 | 外国环境法专题 | 3 | 40 | 2 | 黄锡生教授 | 考查 | ||||
11030105005 | 环境立法专题 | 2 | 40 | 2 | 赵谦副教授 | 考查 | ||||
其它必修环节 | 开题报告 | 3 | 不计学分,完清审核签字手续,向培养单位提交开题报告一份 | |||||||
学术活动:参加学术报告、前沿讲座、学术研讨等(至少5次) | 2 | 提交学术报告手册,导师签字,培养单位核查 | ||||||||
实践活动:社会、教学和科研实践活动(三选一) | 2 | 导师审查签字后向培养单位提交实践报告一份或发表高水平论文的复印件 | ||||||||
中期考核及论文进展检查 | 4 | 不计学分,完清审核签字手续,向培养单位提交相关材料各一份 | ||||||||
同等学力补修课程 | 法理学 | 熊毅军 | 不计学分 | |||||||
民法学 | 段莉 | 不计学分 | ||||||||
刑法学 | 黄国泽 | 不计学分 | ||||||||
经济法学 | 赵学刚 | 不计学分 | ||||||||
宪法与行政法学 | 马涛/房香荣 | 不计学分 | ||||||||
诉讼法学 | 赵兴洪 | 不计学分 | ||||||||
注:1.平台课是指涵盖本一级学科下所有二级学科或相近二级学科群共有的基础性课程,可根据实际情况开设。
2.按一级学科制定培养方案者应在专业必修课备注栏内标明所属二级学科。
3.必修环节在研究生毕业前必须完成,构成答辩的必备条件
四、培养方式与方法
培养流程与要求,检查与考核,质量监督等措施: 硕士生采取课程学习与论文并重的原则,用于学位论文研究时间不得少于1年。 1.制定培养计划 第一学期内在导师或导师组的指导下制定“硕士生个人培养计划”一式两份,一份由研究生自己保存,一份报所在培养单位备案。 2.主文献研读 在开题报告前认真研读本学科专业主文献,填写主文献阅读报告记录,提交导师审核。 3.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是学位论文研究的一个重要环节。硕士生学位论文统一在第四学期开题,并与中期考核同时进行。按研究方向成立开题报告审查小组,审查小组由具有研究生培养经验、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3-5人组成。审查小组对每位研究生论文选题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帮助研究生分析难点,明确方向,以保证学位论文按时完成并达到预期结果。 4.学术活动 本院硕士生应积极参加各种学术活动,如学术报告、前沿讲座、学术研讨等,在学习期间(一般在中期考核前)须参加学术活动不得少于5次,并填写“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记录册”,提交导师审查。 5.实践活动 实践活动包括教学实践、社会实践和科研实践,本院硕士研究生可任选其中一项实践。在完成实践活动后应提交实践报告一份或发表高水平论文的复印件,提交导师审查签字。 6.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与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同时进行,并遵循以下要求: (1)业务方面主要考核研究生课程学习是否达到培养方案要求,科研及思维能力如何,政治、思想、品德如何。 (2)研究生应填写“西南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自我评估表”,考核小组对被考核研究生作出结论性意见。 (3)经过中期考核的硕士研究生,按考核结果分2种流向: ①进入硕士论文阶段:学习成绩良好,具有一定研究工作能力(以论文为主要参照),可进入硕士论文阶段,继续完成硕士学业。 ②中止学业:个别成绩较差,明显表现出缺乏科研能力,或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攻读学位者,要求限期改正,限期未改正者中止其学业,按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发给相应证书。 7.学位论文中期进展及检查 导师应在第五学期期末的时候对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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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科研能力与水平及毕业与毕业论文的基本要求
科研能力与水平的基本要求: 1.系统掌握研究方向的法学基础理论,熟悉中外基本法律制度和我国法律的基本法律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 2.了解整个法学理论研究的基本动态,并能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较为准确地把握住该研究方向的前沿问题。 3.能在导师的指导下较为顺利地选择科研课题,并能进行有效的自主研究。 4.熟悉学术规范要求,能较为熟练地运用理论分析、比较分析、历史分析、制度分析等常规研究方法。 5.能较为熟练地利用法学方法思考相关法律问题。 6.有一篇能反映本人科研能力的学术文章。 |
毕业与毕业论文的基本要求: 毕业条件:在学校规定年限内,按培养方案的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学分要求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完成毕业论文并通过答辩,经审查合格者,准予毕业。 硕士研究生确因学业优秀,经本人申请,指导教师和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研究生院批准,可以申请提前毕业,但在校时间不得少于二年。凡申请提前毕业者,应当达到以下基本条件: 1.中期考核结论为优秀或在校期间被评为优秀研究生; 2.申请人须在申请毕业答辩前公开发表属于毕业论文研究组成部分的2篇A类学术论文。学术论文界定标准以学校最新发文公布为准。 毕业论文基本要求: 内容要求:选题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能反映出作者基本掌握了法学专业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知识;对论文研究主题的前沿研究动态有一定的了解;研究主题明确、论证合理;字数一般不低于2.5万字;在导师指导下由硕士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 技术规范要求:引用他人的观点、材料、数据等注明来源;独立完成论文,在准备和撰写过程中接受导师指导、采纳专家建议、获得他人帮助等应实事求是地表示感谢;涉及到的背景知识、引用的资料和数据准确无误,所用概念、术语、符号、公式等符合学术规范,没有严重错误或使用严重错译的译文;对问题的论述完整、系统、逻辑严密,关键词得当;语言精练,错别字、标点符号错误、外文拼写错误、笔误和校对错误等总计不超过论文的万分之三。 按学校要求,在《 毕业论文原创性声明》和《毕业论文版权协议书》上签名,并附在学位论文首页。 具体格式按照《西南大学博士硕士毕业论文撰写及打印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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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包括学术水平、创造性成果及工作量等方面的要求): 资格要求: 学术成果按照学校学位委员会有关规定执行。成果无侵犯他人著作权行为,没有发表有严重科学性错误的文章、著作和严重歪曲原作的译作。 内容要求: 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见解或新成果,对本学科发展或经济建设、社会进步有一定意义;必须是一篇系统完整的、有创造性的学术论文;一般不应少于3万字;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硕士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 技术规范要求: 自己的研究结果与他人的观点、材料、数据等不相混淆,引用他人的观点、材料、数据等注明来源;独立完成论文,在准备和撰写过程中接受导师指导、采纳专家建议、获得他人帮助等应实事求是地表示感谢,但不能把未对论文提供帮助的名人等列入致谢之列;涉及到的背景知识、引用的资料和数据准确无误,所用概念、术语、符号、公式等符合学术规范,没有严重错误或使用严重错译的译文;对问题的论述完整、系统、逻辑严密,关键词得当;语言精练,语句符合现代汉语规范,错别字、标点符号错误、外文拼写错误、笔误和校对错误等总计不超过论文的万分之三(按排版篇幅计)。 按学校要求,在《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版权协议书》上签名,并附在学位论文首页。 具体格式按照《西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及打印要求》执行。 |
七、主文献研读课程书目(列出本学科专业的必读文献,不够可另附页)
序 号 | 著作或期刊的名称 | 作者、出版单位及年月 |
民法总论 | 史尚宽,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 | |
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1-8) | 王泽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
民法总则 | 王泽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 | |
比较法总论 | [德] K·茨威格特、H·克茨,潘汉典等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 | |
罗马法原论 | 周枏,商务印书馆,1994年 | |
德国民法通论 | [德]卡尔·拉伦茨,王小晔等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 | |
民商法论丛(各卷) | 梁慧星,法律出版社 | |
法学学位论文写作方法(第2版) | 梁慧星,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 | |
商事法论集各卷 | 王保树,法律出版社 | |
西方国家民商法概要 | 江平,法律出版社,1984年版 | |
英美契约法论 | 杨桢,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 |
债权在近代法中的优越地位 | [日]我妻荣,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9年版 | |
民法基本原则解释:诚信原则的历史、实务、法理研究) | 徐国栋 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 |
民法的人文精神 | 徐国栋 法律出版社2009版 | |
法学方法论 | [德]卡尔·拉伦茨,陈爱娥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 | |
民法解释学 | 梁慧星,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 | |
科宾论合同(上、下册) | 科宾,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 | |
经济法学 | 李昌麒、岳彩申主编,法律出版社,2013年 | |
经济法概论 | [日]金泽良雄,满达人译,法制出版社,2005年 | |
中国经济法学史研究 | 肖江平,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 | |
经济法学理论演变研究 | 张世明,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2年 | |
经济法——国家干预经济的基本法律形式 | 李昌麒,四川人民出版社,1995年 | |
经济法理论的重构 | 张守文,人民出版社,2004年 | |
经济宪法学导论 | 吴越,法律出版社,2007年 | |
经济法基础理论 | 漆多。浜捍笱С霭嫔,2000年第3版 | |
20世纪外国经济法的前沿 | 何勤华,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 |
社会法原论 | 董保华,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 |
法和经济学(第五版) | [美]罗伯特?考特,[美]托马斯?尤伦格,致出版社2010年版 | |
企业社会责任的经济学和法学分析 | 卢代富,法律出版社,2002年 | |
税法基础理论 | 刘剑文、熊伟,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 | |
税法学原沦(第四版) | [日]北野弘久,陈刚等译,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年版 | |
养老金法律制度研究 | 张新民,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 |
经济刑法学 | 赵长青,法律出版社,1991年版 | |
经济犯罪新论 | 马克昌,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 |
犯罪通论、刑罚通论 | 马克昌,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 |
论犯罪与刑罚 | [意]贝卡里亚,黄风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 | |
刑法学 | 张明楷,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 | |
刑法哲学 | 陈兴良,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 |
历代刑法志 | 沈家本,群众出版社,1988年版 | |
资本市场安全与刑法规制 | 刘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 |
有组织犯罪专题研究 | 汪力 人民出版社;2007年 | |
中国有组织犯罪研究(两卷本) | 何秉松,群众出版社,2010年版 | |
有组织犯罪研究 | 莫洪宪,湖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 |
污染与财产权:环境保护的所有权制度比较研究 | [美]丹尼尔?H?科尔,严厚福,王社坤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 |
环境论——人类最终的选择 | [日]岸根卓郎,,何鉴译,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 |
环境行政的法理与方法 | [日]黑川哲志,肖军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 | |
民法和环境法的诸问题 | [日]加藤一郎、王家福主编: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 |
调整论——对主流法理学的反思与补充 | 蔡守秋: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 |
环境资源法教程(第2版) | 蔡守秋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 | |
生态法新探 | 曹明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 |
环境法各论(二):废弃物质循环清理法制之研究 | 陈慈阳:,元照出版公司,2007年版 | |
环境法各论(一):合作原则之具体化——环境受托组织法制化之研究 | 陈慈阳,元照出版公司,2006年版 | |
环境法总论 | 陈慈阳: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 |
环境法学基本理论 | 陈泉生: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 | |
论环境法功能之进化 | 钭晓东: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 |
环境保护法教程(第5版), | 韩德培主编: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 |
台湾地区环境法之研究 | 黄锦堂:月旦出版社1994年版 | |
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研究 | 贾爱玲: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 | |
马克思恩格斯环境法哲学初探 | 李可: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 |
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研究 | 李艳芳: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 |
环境法的新发展:管制与民主之互动 | 李挚萍: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年版 | |
环境法:案例与解析(英文版) | [美]史蒂文?费里:中信出版社,2003年版 | |
日本公害诉讼理论与案例评析 | 冷罗生: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 | |
印度环境人权:审视法律规则和司法理念 | [印度]诺曼尼:王曦等译,载王曦主编:《国际环境法与比较环境法评论(第1卷)》,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 |
美国环境公益诉讼原告适格规则研究 | 陈亮:中国检察出版社,2010年版 | |
俄罗斯生态法 | 王树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 |
亚太地区第二代环境法展望
| [新加坡]黎莲卿,(菲)曼圭亚特: 邵方,曹明德等译,法律出版社2006 | |
欧盟环境政策法律研究 | 蔡守秋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 | |
国际环境法与比较环境法评论(第1、2、3卷), | 王曦主编:法律出版社2002、2005、2008年版 | |
气候变化的挑战与民主的失灵 | [澳]希尔曼,[澳]史密斯:武锡申,李楠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 | |
公平地对待未来人类:国际法、共同遗产与世代间衡平 | [美]爱蒂斯?布朗?魏伊斯:汪劲等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 |
孔、荀、孟著作及管子、商君书、韩非子 | 上海古籍出版社、中华书局 | |
梁启超法学文选 | 范忠信选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3月出版 | |
从法制到法治 | 程燎原著;法律出版社;1999年9月出版 | |
法治论 | 王人博 程燎原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 |
法律哲学研究 | 吴经熊著;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3月出版 | |
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 | 瞿同祖著;中华书局;2003年9月出版 | |
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民商法学》、《刑事法学》、《经济法学、劳动法学》、《法理学、法制史学》 | 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 | |
《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现代法学》、《法学评论》、《法学家》、《中外法学》、《政法论坛》等权威期刊 | ||
其它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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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科(一级学科)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所在培养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学部分委员会验收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研究生院和主管校领导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 校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